昨天的《新京报》刊登了署名文章《养老金全国统筹为何步履蹒跚》(何亚福:《养老金全国统筹为何步履蹒跚》,《新京报》,
所谓“养老金全国统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其核心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规范统一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统筹使用。这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养老金(养老保险)制度、管理、缴费基数比例、基本养老金计发都规范统一,其核心内容是基本养老基金的统收统支。
简单地说,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实质是由中央政府承担起全国的基本养老责任,即国民基本养老由中央政府兜底。这是世界主要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经验,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进步成果。
现在的养老金地方统筹的一个重要弊端就是,地方养老基金因为各地户籍人口、人口年龄比、流动人口、行业产业分布、收入水平、养老金制度设置等差异而出现了养老金结余和亏空的不同情况,而最后,地方亏空很可能需要中央弥补。例如,有农民工分别在广东、福建、浙江等地打工,最后在四川养老,但因为工作年限不够,他在广东、浙江贡献了青春,缴了社保,却不能在那里养老。所以,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是平衡地方差异的最有效手段。
此外,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的最大功能在于增加基本养老金的抗风险能力。这不仅仅是“全国统筹”的抗风险能力比“地方统筹”强,更重要的还在于,只有中央财政才有基本养老金兜底的能力,而这一点,对于中国10多年后进入深度老龄化、20多年后进入超级老龄化,至关重要。
目前,中国实行“分税制”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在现行“分税制”的制度安排条件下,全国税收的主要部分(国税)向中央集中,然后再通过“转移支付”弥补地方财政的不足;地方财政则通过“地方税”和中央的“转移支付”维持运转(俗称“自己找饭吃”)。如此一来,政府财政收入在向中央集中的同时,政府手中的财富积累也在向中央集中,这些财富(包括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成为中央政府在中国进入深度和超级老龄化以后应对必然会出现的财政危机(根据日、加、德等国的经验,这类危机是肯定会出现的)的重要物质基础。
基于上述理由,任何形式的误导、阻碍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
至于“何文”所说的“如果实行养老金全国统筹,还可能出现生育率高的省份补贴生育率低的省份这种情况,因此需要出台相应的鼓励生育措施避免生育率进一步下滑”,这更是无稽之谈。
限于篇幅且笔者早已论述过,这里只说一点:如果某地生育率提高、出生人口增加,至少在一代人时间内(25年),劳动人口比重会下降,而不是上升;同时,社会抚养比会上升,而不是下降(见下图)。连这样浅显的人口学基础都不懂,还说是“人口学者”?
最后,有关媒体(尤其是缺乏社会经验的年轻编辑)需要反省自己的舆论导向,提高自己的知识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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