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李尚勇:现实制度问题研究者、独立学者、两部“制度困局”作者

 

本文目录:

一、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客观基础

二、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条件

三、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制度条件

四、地震现场的“防震自救”制度

五、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现实方案

六、开放型地震预报预警制度试点

 


 

【说明】《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论证的是地震预报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本文是这个“顶层设计”的具体方案,它是本书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凡你觉得论述不够、需要补充论据的地方,都可以在原著中找到详细论述。

 

【内容提要】对于能够实现临震预报预警的大地震来说,其孕震过程,一般可以区分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震四个阶段,与此相应,大地震的前兆异常也表现为相对完整的中期、短期和临震异常几个过程。对于经验性地震预测来说,关键在于把握住中短临各阶段前兆异常的完整链条。所谓“临震前兆”其实并不像有些学者主观界定的那样,表现为单一监测项目的“确定性地震前兆”,相反,在现有科技条件下,“临震前兆”极有可能是一个临震性质的“前兆异常集合”,它是一系列中短期性质前兆异常持续发展的后果和高潮。“临震前兆”往往种类多、数量大,临震指示意义鲜明、突出,能够成为大地震预报预警的确定性指标。目前的科技基础和地震预测技术足以捕捉并把握住大地震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条,并最终确定“临震前兆”,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有与技术条件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为要满足这一系列制度条件,必须改革地震预报制度。否则,再好的地震预测技术、再准确的单一地震预测,都不可能实现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并取得减灾实效。

【关键词】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 地震预报制度改革 一系列技术条件 一系列制度条件



 

长期以来,人们都是在自然科学范围内讨论地震预测预报,但笔者的研究显示,地震预报预警并不单纯只是科技问题,也不能仅仅依靠自然科学去解决;实际上,它处于“跨学科”领域,即同时兼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属性;在现有科技条件下(即人类实现“物理预报”理想之前),地震预报预警首先是一个制度问题,因为,如果没有一个与地震科研水平相适应的制度平台,那任何依据“经验性前兆异常”作出的准确临震预测都不可能产生现实的减灾实效。遗憾的是,人们长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际地震学界展开了一轮轮关于地震能否预报的争论,但是,所有这些争论都仅仅局限于科技范围内,而没有触及地震预报制度本身。笔者的研究显示,地震能否预报预警不仅取决于地震预测水平,而且取决于地震预报预警制度能否与地震科学研究水平及其预测技术水平相适应,最终取决于地震预测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组织,地震预报预警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发布,以及以什么形式发布,而所有这些问题都与地震预报预警的制度设置密切相关。而过去地震预报的一些重大失误(其突出表现是漏报大地震),与其说是科技原因,毋宁说是制度缺陷使然。

 

 

一、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客观基础

 

尽管国际主流科学家对“是否存在有助于预报的地震前兆”还存在诸多疑问(Science,2005),但是,中国科学家和地震工作者早在1975、1976年便利用地震前兆异常成功地进行了5次具有减灾实效的大地震临震预测预报(李尚勇,2018,第7-18、53-55、115-128页)。

 

从笔者查阅的中国近50年来大地震的几乎所有震例资料来看,大地震的前兆异常丰富、突出是普遍现象(无人区大震无人监测观察除外),而且,前兆异常尤其是宏观异常的数量、规模和表现与地震震级正相关(李尚勇,2018,第374-381页)。因此,在目前主流的地震物理预测方法对短临预测几乎完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采用非主流的前兆异常监测手段和方法,依据经验性前兆异常作出大地震短临预测(尤其是临震预测)是目前科技水平条件下临震预警、防震减灾的唯一途径。

 

地震前兆异常可以区分为宏观和微观异常两大类,宏观异常是指人的感官能够直接觉察到的前兆异常现象,包括地下水、生物、地声、地光、地气、气象等等异常;微观异常是指人的感官无法觉察,只有用专门的仪器才能测量到的前兆异常,主要包括地形变、地球物理(重力、地电和地磁等)、地下流体等等异常。

 

研究分析和众多震例显示,并非所有大地震都能够实现临震预报预警。例如,秦四清研究团队认为,只有他们称之为“标志性地震、预震”的地震类型是可以预测的(杨百存、秦四清等,2017),这类地震往往是地震孕震区的主震及其大震级前震。大地震震例亦显示,那些发生在人烟稀少地区和无人区而缺乏监测能力的大地震是无法预报预警的。因此,有可能利用现有科技手段和与之配套的制度条件去实现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应该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该地震是7级左右以及7级以上大地震(只有大地震才能形成序列、阶段较为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第二,人们能够对该地震的大范围孕震区进行较长时间的微观异常监测和宏观异常观察。很明显,孕育在人口密度较高地区的大地震能够满足这两个条件。

 

本书区分了地震预报和地震预警概念。传统的地震预报是政府行为,是指政府依据地震部门的地震预测向公众示警,其后果往往意味着政府要采取极端化措施,组织居民大规模撤离建筑物。本文定义的地震预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地震预警,包括政府地震部门,以及科学家个人、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通过法定渠道和形式向公众发布地震预测信息;狭义地震预警专指政府地震部门依法向公众发布地震短临预测信息。狭义地震预警不是政府行为,它的目的不再直接指向采取极端化措施组织居民大规模撤离,而是为公众自主防震避险决策提供权威依据。

 

此外,也要注意区分地震报警与地震预警概念。区分这一对概念的基点是看地震是否已经发生。地震发生前的示警是地震预警,而地震发生后的示警便是地震报警。很明显,基于地震发生后“地震快慢波时间差”制作的仪器,是在地震发生后“报警”,而非震前“预警”。

 

1、大地震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条

 

众多震例资料显示,7级左右以及7、8级大地震的孕震过程明显表现为长期、中期、短期和临震四个阶段,与此相应,大地震的前兆异常也表现为相对完整的中期、短期和临震几个过程,所以,对于经验性地震预测来说,问题只在于,我们是否把握住了中、短、临各阶段前兆异常的完整链条。

 

本文所谓长期,指几年到几十年;中期,指几个月到几年,尤其指1、2年;短期,指几天到几个月,尤其指3个月以内;临震以天和小时为尺度,尤其指几天以内。习惯上,一般将短期和临震阶段统称为短临阶段。

 

下面以1970年1月5日云南通海7.7级大地震(史称“通海大地震”)为例说明这一点。

 

“通海大地震”是中国1949年以来首次震亡人数过万的大地震。大震10多年后,陈立德撰写了震例报告(陈立德,1988)。由于“通海大地震”前,“云南还没有正规的前兆观测台站”(当时,在距震中500公里范围内几乎全是测震台站,共20个),所以该震例缺失了主要的微观异常监测数据。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份高质量的震例研究报告。

 

……

 

如果你有兴趣继续阅读下去,请去文首“本文目录”点击链接。那里的阅读量数以万计,并且,有一大批地震地质科学家、专家,正在阅读我的书《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和一系列解读文章。

 

 

 

话题:



0

推荐

李尚勇

李尚勇

221篇文章 2年前更新

现实制度问题研究学者、《人口困局》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作者。 近些年以经济类现实制度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有10多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各类高层“内参”,数十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改革》等学术期刊和专业报纸。中国改革网、光明网和中国改革论坛网(曾)为作者辟有个人专栏,财新网和财经网特邀作者开博。 作者拟出版“制度困局三部曲”,已出版《人口困局——中国能否承受人口之重》(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1月)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求解地震预报的制度困局》(东方出版社2018年7月)。《求解三农困局》(待出版)。 邮箱:lsyongs@163.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