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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我国税负的确太重:财政的“预算内”收入,加上各类“预算外”收入、屡屡“打而不灭”的部门和单位“小金库”、各种在“圈内”还能够拿到桌面上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以及不能拿到桌面上的政府及其官员的寻租腐败收入,我国的实际税负水平已经达到甚至可能超过发达国家的平均税负水平。而人家在高税负之后是高保障、高福利。

1、中国税负全球第二的由来

美国的《福布斯》杂志近些年发布一个叫做“Tax Misery & Reform Index”,即“税负痛苦与改革指数”的排行榜,媒体将其简称为“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在该指数近几年的排行榜中,中国大陆的税负排名一直靠前:

 2009年,中国大陆的税负痛苦指数在排行榜所列的50个国家或地区中名列第二。

该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各国公司税率、个人所得税、富人税率、销售税与增值税,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贡献等六种税项的最高税率作为子指数,然后加总计算税负痛苦指数。指数越高意味着税负越重、痛苦程度越高。

最初,《福布斯》该项指数,旨在帮助人们判断一国一地政策是否有利吸引外来人才,现在,该指数更多地具有了横向比较各国税负水平的功能。

依此方法,2009年,中国大陆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个人所得税税率4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率49%、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费率23%、增值税税率17%,加总后的税负痛苦指数为159。这仅次于法国的167.9,名列全球第二。(法国虽然税负水平第一,但全民福利水平也名列前茅)

2、引发的争议

官方一直质疑《福布斯》的这个排行榜,每每排行榜一公布,有关部门就要出来批评一通,而他们的通常说法是,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仍相对较低,仅为百分之十几。[①]

2011年9月19日,《人民日报》又刊文称,《福布斯》的“税负痛苦指数”科学性较差,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其理由是,这一计算方法存在多种缺陷,包括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最高税率适用范围很小、指数简单相加缺乏权重矫正偏差等。

该文认为,按国际标准“宏观税负”衡量,我国税负并不高。例如,2009年我国的小口径、中口径和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分别为17.46%、20.1%和31.4%,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口径(相近指标统计)相比,2007年,发达国家平均值为45.28%,发展中国家平均值为35.6%,“2009年中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约为31.4%,低于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②]

当天下午,《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发文对《人民日报》文章作出回应。他表示,“这个榜单的目的,是为了在全世界各国的税负之间寻找一个可以比较的尺度,因此对各样本国家一视同仁地选取了各国政府通行的税种和最高税率。这些都是各国政府明文规定的,福布斯的专家向纳税人提供了一种比较简明直观的方式,并且相信这是一种有价值的观察角度”,“传递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③]

上述争议立刻引发了国人广泛关注。

3、我国税负的确太重

其实,几年前,中央党校的周天勇教授就曾经针对小口径宏观税负(即税收占GDP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十几的说法,给出了解释:“有关部门认为中国GDP的税负较低,这主要是只将预算内的收入与GDP相比的结果”。

这一次,《人民日报》文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了大口径宏观税负(即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其值为31.4%。但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统计局数据遗漏太多、偏差过大,所以“31.4%”的大口径宏观税负也明显偏小很多。

周天勇2007年计算过我国2004、2005年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在纸面上,该数据为31%左右,但“加上企业办事需要的各种隐性的公关费用和成本,包括摊派、赞助、办班、订杂志报刊、吃饭招待、企车政用、政费企负等,估计GDP的负担率在40%左右”。

周天勇举例说,“从企业经营来看,企业生产要收17%的增值税,经营要交5.5%的营业税,利润要收33%的所得税,微型和中小企业分红,还要交2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还有工商、质检等政府各部门的收费,以及各级政府和行政性事业单位不断的罚款。据问卷调查,实际上企业特别是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如果不设法避税,将近85%的企业会破产倒闭。由于不堪税收重负,以及政府工商、质检、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的乱收乱罚,1999年到2004年中国个体工商户净减少770万个,每年破产128万个”。[④]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课题组”的研究表明,我国2008年的隐性收入为9.26万亿元,灰色收入为5.37万亿元。而所谓“隐性收入”,说的是该课题组入户调查分析测算的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与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收入统计结果的差额,所谓“灰色收入”,是课题组测算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与国家统计局基于经济普查资料的计算结果的差额。[⑤]

如此天文数字般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如何不使我国真实的税负水平成为全球之最?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马光远认为,目前中国税负总体确实过重。数据显示,财政收入远高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而财政收入过快增长必然导致国富民穷。“财政收入的增加当然与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但国与民之间不能差距太大,以前大家都吃土豆,现在的情况是国吃鲍鱼,民吃稍好些的土豆。”在马光远看来,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⑥]

可见,所谓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如果加上各类遗漏的“预算外”收入、屡屡“打而不灭”的部门和单位“小金库”、各种在“圈内”还能够拿到桌面上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以及完全不能拿到桌面上的政府及其官员的寻租腐败收入(黑色收入),我国的实际税负水平已经达到甚至可能超过发达国家的平均税负水平。而人家在高税负之后是高保障、高福利。

4、“福布斯税负排行榜”的积极意义

很显然,福布斯的税负排行榜并不是要精确计算各国税负水平的绝对值,它只是通过一种近似方法,横向比较各国的税负水平。虽然这种方法并不精确(如《人民日报》文章列出的三个缺陷),但是,由于所有上榜国家(或地区)都是按照同一可以比较的尺度进行衡量,所以基本上能够观察到各国的税负水平差别。而这种近似的税负水平差别,对于人们研究和思考各国的税负水平问题,尤其是反省自己的税负问题,显然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这应该也是该排行榜本名叫做“税负痛苦与改革指数”的原因。

当然,由于福布斯的计算只是一个近似值,而且用“痛苦指数”示众,所以,这个排行榜明显有“戏说”成分,这应该与西方人的“幽默”正相关。在这种“幽默”面前,有关部门“如临大敌”,显得有些滑稽,而且明显缺乏自知之明,缺乏自我反省的觉悟。

2011年9月20日


[①]记者何雨欣等:《专家质疑〈福布斯〉税负排行中国税负属低水平》,人民日报海外版,转引自:中国日报网,2009年12月17日。

[②]记者罗彦等:《“中国税负世界第二”说法不实》,《人民日报》2011年9月19日,第4版。

[③]周健工:《回应〈人民日报〉有关“负税痛苦指数”文章》,福布斯中文网/投资/宏观,2011年9月19日。

[④]周天勇:《对中国经济深层次问题的分析》,周天勇的网易博客,2007年3月9日。

[⑤]王小鲁:《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比较》,2010年第3期,总第48辑,2010年7月。

[⑥]记者张奕等:《“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引争议》,《新京报》2011年9月20日,第B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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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勇

李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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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制度问题研究学者、《人口困局》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作者。 近些年以经济类现实制度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有10多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各类高层“内参”,数十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改革》等学术期刊和专业报纸。中国改革网、光明网和中国改革论坛网(曾)为作者辟有个人专栏,财新网和财经网特邀作者开博。 作者拟出版“制度困局三部曲”,已出版《人口困局——中国能否承受人口之重》(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1月)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求解地震预报的制度困局》(东方出版社2018年7月)。《求解三农困局》(待出版)。 邮箱:lsyon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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