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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美国《侨报》报道,由绿色和平组织近期向媒体揭发的一起美国科研机构利用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实验的事件在中美两国引起轩然大波。

9月5日,《人民日报》介入该风波。据该报介绍[①]

2012年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一篇名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

论文称,为了比较儿童摄入“黄金大米”、菠菜和β-胡萝卜素油胶囊对补充维生素A有何不同,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2008年共同在湖南省的一所小学进行实验,针对的是6到8岁健康的在校小学生。

论文同时称,研究所用材料——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加热后供小学生食用。

该论文共有7名作者,依署名顺序为:唐××(华裔)为美国塔夫茨大学研究员,胡××为中国湖南省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荫××为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王×为浙江医学科学院研究人员。其余3位作者为美国人。

“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其胡萝卜素含量是普通大米的23倍,因呈黄色而得名。上述实验是要比较不同胡萝卜素含量的“黄金大米”、菠菜和胡萝卜素胶囊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的效率。实验结果显示,“黄金大米”在补充维生素A方面同胶囊一样有效,并优于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②]

然而,“黄金大米”实验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完全忽视了转基因大米对于受试儿童的潜在风险。

《人民日报》记者的调查显示:(1)在美方论文所说的时间内,中国疾控中心的荫××负责在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做了名为《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实验课题(以下简称中方课题),美方论文的所有中方作者都参与了该课题;(2)中方课题的负责人荫××表示,他对美方论文提到的实验知情,但这个由他负责的课题是国家自然基金研究项目,在实验室分析技术上得到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支持,他对黄金大米不知情;(3)除荫××外,其余中方作者都说对美方论文不知情;(4)湖南省疾控中心胡××介绍,中方课题的目的是要比较不同胡萝卜素含量的蔬菜,对学生补充维生素A的效率,他说,除了蔬菜,学生们吃的内容完全相同;(5)湖南衡阳市政府发表声明称,参与中方课题实验的所有食品均在当地采购;(6)参与大米采购的衡南县疾控中心人员说实验用大米在超市购买,小学校工作人员说他们看见的是湖南金健米业的“桃花香米”,小学校厨房工作人员说没有见过黄颜色的大米。

于是,“胡萝卜素效率儿童实验”的异同显现出来。

(1)中美双方所说的是同一个实验,即2008年,有关研究机构在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利用近百名儿童(受试对象)做了“不同胡萝卜素含量的食物对学生补充维生素A影响”的实验。

(2)中美双方对实验对象的说法不同,美方说是“黄金大米”,中方说是“蔬菜”。

(3)中美双方对实验对象的来源说法不同,美方说,“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实验所在地加热后供小学生食用”;中方说,“课题实验的所有食品均在当地采购”。

(《人民日报》的追问是:“究竟谁在说谎?”)

至此,问题的焦点也凸现出来:

这个课题实验是中方研究机构(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为自己的研究做的“蔬菜实验”,还是中方研究机构为美方研究机构做的“黄金大米实验”?

如果是前者,请向公众(至少向记者)出示中方实验课题的立项、审批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出示课题资金收支报表,说明所有课题资金的来源去向(美国大学帮助分析数据应该要收费吧?)。

(当然,这里还可以作假,于是需要下一个调查)

如果是后者,那也能够查明,因为,(1)这类中外合作的研究项目需要中美两国有关部门的批准——查批件;(2)中外合作研究项目的资金往来不可能走地下渠道——查涉外资金往来;(3)黄金大米和菠菜有没有运进来——查海关;(4)科学实验都有各实验组原始记录、归纳整理资料、不同层次的分析报告——查这些原始记录和原始资料;(5)详细询问受试学生(儿童不容易被收买);等等。

如果是后者,那么,按照科学实验惯例,(1)参加实验的儿童会被分为四组,一组吃“黄金大米”,一组吃美国菠菜,一组服用胡萝卜素胶囊,一组不吃任何“实验食品”(称为“对照组”);(2)四组儿童都按平常的饮食习惯吃平常的饭菜(所以才有“所有食品均在当地采购”的说法),然后,各组儿童“添加”不同的“实验食品”(“对照组”则会添加不含“实验食品”的所谓“宽慰食品”);(3)如果是“双盲实验”,恐怕“省级”以下的参与机构和个人都不知道实验的真实内容,但“中国疾控中心”及其研究人员应该是知情者,否则就应该打“国际官司”了。

按照国际惯例,至少,“中国疾控中心”及其研究人员是“胡萝卜素效率儿童实验”的知情者,如果他们“讲实话”,或者“良心发现”,那我们忠诚于真实的记者们就会省去很多麻烦和花费。 

毕竟,拿安全性未知的转基因食品去百名儿童身上做实验,这与科学家的良知不相容!

2012年9月5日

本事件有了结果。

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与笔者在本文中的估计很接近:

笔者之前估计:“如果是‘双盲实验’,恐怕‘省级’以下的参与机构和个人都不知道实验的真实内容,但‘中国疾控中心’及其研究人员应该是知情者”;“按照国际惯例,至少,‘中国疾控中心’及其研究人员是‘胡萝卜素效率儿童实验’的知情者”。

有关部门的(跨国)调查结果显示:(1)“黄金大米”中美合作实验项目的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和王茵(浙江省医科院科技处处长),他们是“黄金大米是转基因大米”的知情人;(2)湖南省疾控中心对实验对象是“转基因大米”不知情;(3)食用“黄金大米”的25名儿童及其家长对自己食用“转基因大米”不知情;(4)对媒体、对有关部门的调查,荫士安、王茵隐瞒了“黄金大米是转基因大米”这一实情。(财经网:《“黄金大米”调查结果通报》,网址:http://industry.caijing.com.cn/2012-12-06/112340481.html)

中国疾控中心和浙江省医科分别对荫士安和王茵进行了处分。

另据《新京报》报道,“官方给出补偿方案:(参与实验但)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黄金大米试食试验发生在2008年的6月2日,只吃了一餐”。(记者冯军:《食黄金大米儿童每人补偿8万》,《新京报》2012年12月7日第A08版)

虽然本次事件有了结果,但笔者仍然禁不住要问:对一次“转基因大米”人体实验如此刻意隐瞒、如此兴师动众跨国调查,这意味着什么?

 



[①]记者颜珂等:《“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人民日报》,2012年9月5日,第4版。

[②]环球网报道:《美大学证实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转引自:网易/新闻中心/热点新闻,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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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勇

李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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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制度问题研究学者、《人口困局》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作者。 近些年以经济类现实制度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有10多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各类高层“内参”,数十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改革》等学术期刊和专业报纸。中国改革网、光明网和中国改革论坛网(曾)为作者辟有个人专栏,财新网和财经网特邀作者开博。 作者拟出版“制度困局三部曲”,已出版《人口困局——中国能否承受人口之重》(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1月)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求解地震预报的制度困局》(东方出版社2018年7月)。《求解三农困局》(待出版)。 邮箱:lsyon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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