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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勇(现实制度问题研究者、独立学者、两部“制度困局”作者)

 

【导读】因为主流地震学家完全没有临震预测的能力,所以不能指望地震部门会发布大地震的临震预测救命。本书的制度安排是“地震现场防震自救”,即由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政府组织本地群测群防“自救”。实际上,“防震自救”已经具备所有的技术基础条件,也具备组织和法律基础条件,缺少的只是行动。

对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人们(当然包括主政官员)来说,有没有“防震自救”,生死之别! 

 


 

《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不是要教人预测地震,而是讨论如何有效组织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以便实现真实的防震减灾,切实减少伤亡。对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县域单位来说,就是要组织“防震自救”。

著名地质学家刘小汉研究员,地震预报一线地震学家郑大林研究员,分别为本书作序,并对本书有颇高的评价。他们认为:若能满足本书理论框架的技术和制度条件(在书中表述为一系列技术条件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那么,在现有科技条件下,利用现有地震预测技术,完全有可能实现大地震的临震预报。

 

 


 

一、除了“防震自救”,没有人能够救你们!

目前,只要情况正常,中国地震部门的主流地震学家,利用现有的地震地质理论,能够做好大地震的中长期预测,尤其是年度重点危险区预测。最近这些年,除了汶川8级地震外(他们对此“毫无觉察”),中国大陆的78级地震基本上都发生在他们预测的年度重点危险区范围内。

不过,主流地震学家的确没有短期和临震预测能力,他们对于大地震的短临预测完全无能为力。

然而,非主流的“经验性地震预测”却有着非常出色的短期和临震预测成绩。

19751976年,中国科学家、地震专家与地方政府合作,通过监测“地震前兆异常”,依靠积累预测经验,利用“经验性地震预测”,成功实现了56.7~7.8级大地震的临震预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减灾实效。其中,有3个大地震是县级政府主政官员与地震专家一起临场决断,紧急避险,避免了重大人员伤亡。(海城地震是省、县两级分别决策避险,如此计算,上文应算作“4个”)

今天,科技进步大大提升了非主流“经验性地震预测”在短临预测方面的综合能力,所以,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条件”所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实际情况,本书的结论是,大地震的短临预报预警,尤其是临震预报预警,只能依靠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县域地方政府去组织。这一制度安排被本书称为“地震现场的防震自救”

中国大陆最近50年的大地震震例显示,对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官员(当然包括主政官员)来说,有没有“防震自救”,生死之别!

如前所述,19751976年的5个大地震都有“防震自救”制度安排,并且都实现了临震预报,取得了非常显著的减灾实效。

相反,面临大地震威胁,不去组织“防震自救”,而是消极“待震”,除了民众大量伤亡以外,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地方官员,包括主政官员亦难以自保。

42年前,唐山7.8级地震中的唐山市便是如此。

本书的研究显示,在错误的震情“保密”制度条件下,唐山市领导层在最后2个月,放弃“防震自救”,消极“待震”,既害了百万唐山人,也害了包括唐山主政官员在内的唐山官员:唐山地委13名常委震亡7名,包括唐山地委书记在内的“防震领导小组”7名领导成员“都随唐山24万人一起在地震中罹难”。在家休养的原唐山地委第一书记也成震亡人。据说,老头子临死前大骂,“看他×的谁管地震,把他枪毙了!”。[1](当年,唐山旁边的青龙县,舍弃了震情“保密”制度,发动广大群众进行有组织的“防震自救”,47万人受益,无一人震亡。另外4个实现了临震预报的大地震都没有对震情保密。)

在目前“极端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条件下,不仅有严格的震情“保密”制度,严密控制大地震的民间震情上网,而且,所有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地方政府都没有积极组织“防震自救”。即使地方主政官员了解到“大震将至”,他们也往往是“注意保密”,消极等待大地震到来,妄想“待震救灾”。(本书第342页便讲了这样的个案。)

在这样的背景下,汶川8级大震爆发,重灾区北川县“有428名干部遇难”[2],“自身”损失惨重。(汶川大震前,官场甚至一点消息也没有)

大地震不认人!

图片说明:你不能说北川县这个政府大楼是“豆腐渣工程”。北川附近地下3.6公里10.3公里处最大错动距离分别达到10.412.0,这里是汶川地震地下断层错动距离最大的两个区域之一。除了远离建筑物,你别无逃生途径。

若“5·12”大震前,北川县有1%的“遇难干部”(即4个人)能够像唐山市杨友宸那样组建群测点,再像青龙县冉广岐那样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防震自救”,那历史就会重写。

因此,对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主政官员来说,除了“防震自救”,没有人能够救你和你治下的民众!

幻想地震部门发布大地震临震预测救命,不切实际且幼稚。因为主流地震学家根本就没有临震预测预报的能力。

中国华北地震带(Ⅲ)历史地震分布

资料来源:图片来自《中国国家地理》2008年第6期(箭头所指为8级以上地震)

(现有研究显示,因为同一地震区的相同地质运动,相同级别的地震会在地质周期内反复发生)

 

二、“防震自救”具备所有的技术基础条件

本书的研究显示,若能满足本书理论框架的技术和制度条件(在书中表述为,一系列技术条件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那么,在现有科技条件下,利用现有地震预测技术,人类今天就可以实现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

上述“一系列技术条件”构成了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前提条件,其原理和技术基础可以概述如下:

从笔者查阅的中国近50年来大地震的几乎所有震例资料来看,大地震的前兆异常丰富、突出是普遍现象(无人区大震无人监测观察除外)。前兆异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微观异常,需要借助监测仪器去发现;另一类是宏观异常,需要人去观察发现。现有的大地震震例显示,前兆异常(包括微观和宏观异常)的数量、规模和表现与地震震级正相关。这对于大地震的临震预测(预报)预警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尽管目前还不知道造成断裂带岩层断裂的确切原因(主流的“地震断层说”也只是“假说”而非“科学”,例如,该学说没法解释汶川地震以地下“喷发”的形式爆发这一现象),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即对于处于临界状态的岩层来说,作用于断裂带的“力”并不肯定一次“冲击”就能造成岩层断裂,相反,极有可能需要经过若干次“冲击”才能最终使孕震区域内当时最为薄弱的岩层断裂。由此来看,地电专家钱复业夫妇将地震孕震过程看成一个“黑箱系统”[3],实在很高明。

显然,每一次能量足够大的“冲击”(简称“黑箱作用力”,包括作用力和作用力变化速率)都可能促使断层、岩层产生某些物理场或化学场异常,而这些物理化学场的异常变化正是地震前兆微观异常所要监测的对象。同样,每一次能量更大的“冲击”均可能使该断裂带某区域处于临界状态的断层、岩层“欲断未断”,从而产生更为强大的物理化学场,使微观异常监测出现短期或短临异常,使动物、地下水等出现成规模的宏观异常。最后,对断裂带当时最薄弱岩层的“最后一击”,一方面,使地下的水、气等物质出现大规模迁移运动;另一方面,使断层、岩层产生突变性质的物理化学场(如地下水迁移带动水中电荷成规模运动形成电场突变)。这些突变的物理化学场使微观监测数据大幅度变动(专业术语叫数据“突跳”),形成典型的临震微观大异常;而大量动物则难以忍受因此而产生的“痛苦”从而表现出严重异常,由此在震中区及其附近地区形成规模宏大的临震宏观大异常。

有震例报告显示,在2000年兴海6.6级地震前1天,2只兔子吱吱乱叫,并于当晚口鼻出血而亡。[4]这表明,某种未知的物理场客观存在,但并没有被科学家所认识。(人类目前对物理化学场的认识其实很有限。)

上述情况显示,所谓“地震前兆”可能并不象那些主流地震学家主观界定的那样,表现为某种单一的“确定性地震前兆”(他们定义为,对特定前兆异常而言,“有此兆必震,有震必有此兆”)。相反,在现有科技条件下,所谓“地震前兆”,极有可能是一个在较大时空范围内表现为中期、短期和临震异常相互区别又相互衔接的“前兆异常集合”。同理,所谓“临震前兆”极有可能是一个临震性质的“前兆异常集合”,它是一系列中短期性质前兆异常持续发展的后果和高潮。众多震例显示,这个“临震前兆异常集合”往往种类多、数量大,问题只在于“你捕捉到了多少”。

众多震例资料显示,7级左右以及78级大地震的孕震过程明显表现为长期、中期、短期(3个月以内)和临震(7天以内)四个阶段,与此相应,大地震的前兆异常也表现为相对完整的中期、短期和临震几个过程。对于“经验性地震预测”来说,问题只在于,你是否把握住了中、短、临各阶段前兆异常的完整链条。

其实,当得知自己县(市)域被国家地震局划入“地震重点危险区”时,就意味着,你已经得到国家地震局关于该地震孕震区或断裂带的中长期和年度地震预测,短则一年,长则几年,该县域所在孕震区或断裂带有可能发生大地震。当然,这时候,谁也不知道震中区在哪里,但它一定在这个大区域孕震区范围内。除非国家地震局撤消上述中期或年度预测,否则,该孕震区相关县域都应该启动并坚持“防震自救”预案。

可以根据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秦四清研究团队的《中国大陆某些地震区主震事件判识》(Ⅰ)、(Ⅱ)两篇论文[5],查找自己所在地震区未来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震级(参见下图)。例如,鲜水河地震区为MS7.9~8.3级地震,西昌地震区为MS7.8~8.0级地震。与传统的依一个断层系统划分“断裂带”的做法不同,该研究团队划定的地震区往往包含多个断裂带系统,是一个“大孕震区”概念。笔者的研究显示,秦四清的“大孕震区”划分更接近大地震的真实情况。

资料来源:秦四清等人的《中国大陆某些地震区主震事件判识(Ⅰ)》图1

在上述“中短临前兆异常链条”中,对于大地震临震预测具有重要作用的短期和临震异常,只能通过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政府组织的“防震自救”去获得(国家地震局和主流地震学家只能做到中期或年度预测这一步)。这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规划建立群测群防监测台网,形成本地短临前兆异常监测和短临预测的骨干力量。可以考虑临时引进民间地震预测专业人才主持地震预测工作。二是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宏观异常的观察。三是同相邻县市建立可靠的前兆异常信息共享机制,并制定跨行政区联合震情会商制度。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即使是地震诱因引起的大量微观和宏观异常,也并不意味着当地接下来就会发生大地震。这主要是因为,大地震前的微观和宏观异常会“沿发震构造带展布”,而孕震断裂带可能有几个而非一个薄弱且易于断裂的岩层地段。虽然最终断裂、发震并成为震中的区域,一定是该孕震区内当时最为薄弱的岩层地段,但在孕震过程的中短期(尤其是短期),微观和宏观异常“群”却可能或先或后出现在该孕震区或断裂带的任何一个相对薄弱(而非最薄弱)的岩层地段。因此,如果没有形成“中短临前兆异常链”的认识,那么,零星、孤立的微观和宏观异常信息,对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没有帮助。

本书理论体系为解决上述“世界性”难题提供了现实方案(详见本书第8章“实现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现实方案”)。如果上述县域“防震自救”组织严密,组织者便能够获得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条”,做到心中有数。当确认大地震短临预警已经具备必要条件后,便可以通过地震部门发布短期预警;当确认大地震临震预警已经具备充分条件(临震前的微观数据“突跳”),便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临震预警;当确认大地震临震前的宏观大异常已经发生,因而具备充分必要条件时,县域地方政府便可以采取果断措施,发布临震预报。

需要说明的是,地震微观异常监测人员捕捉临震微观异常“突跳”,并不需要高深理论,但需要有丰富的临场经验。19721977年的原始记录显示,海城地震监测站曾经将“土地电—自然电场法”监测做到了极致,即他们将临震预测时间精确到了天、甚至小时。而该监测站人员全都是从农村招来的临时工,他们的文化程度都不高,仅1人(技术负责人)经过省地震部门2个月地震监测技术培训。但经过1年多的潜心研究、摸索和实践,他们总结出了适合自己监测站的土地电突跳规律。

同样,捕捉并确认大地震临震预报的充分必要条件也不需要高深理论,但决策者需要真正掌握大地震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信息,包括孕震过程相继表现出来的中短临各阶段异常及其“转折”的具体表现,尤其是能够在第一时间真正掌握来自(县域)地震现场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那些突出、典型的临震前兆异常,包括典型、突出的微观和宏观大异常。

原国家地震局业务副局长、地震学家查志远集几十年经验总结说,“地震(预测)预报不是理论的东西,而是具体的操作”[6]。这是很有见地的。

南北地震带中段及其邻区历史地震分布

图片来源:闻学泽等人的论文(《地球物理学报》,2009年第2期)

三、“防震自救”具备组织和法律基础条件

毫无疑问,中国(官方和民间)在地震短临预测方面已经远远走在世界前面。因此,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条件”所需要的科技基础条件已经具备。

尽管如此,本书理论体系并不支持“非主流预测”(包括各类研究机构、学术组织、高等院校研究者和民间群测群防在内的民间地震预测力量)担当实现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重任。尽管民间地震预测力量为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准备了重要的技术条件,但是,他们并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独立担此重任。

在本书关于地震预报制度的“顶层设计”中,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必须通过政府去组织。在国家层面需要通过开放型地震预报体制改革去为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条件”创造“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同时为主流预测(地震部门)和非主流预测(民间地震预测力量)的技术合作搭建制度平台;在地震现场(即地震重点危险区中的“县域”),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只能由(县域)基层政府去组织实施,本书将其称为“地震现场的防震自救”。

在上述理论框架中,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是由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政府依靠本地群测群防去实现的。这里的重点是立足于“自救”。在制度上如此安排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第一,只有(县域)地方政府才能成为“防震自救制度”所要求的合格主体。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只有地方政府才能够成为法律授权的合格主体,并依法组织“防震自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地震预测专家团队并管理震情信息)。(2)只有地方政府才能组织起能够满足这一制度所要求的合格的本地群测群防,这包括微观异常监测网和宏观异常观察网;后者需要广泛发动群众,力争做到“不留死角”。(3)只有地方政府才能够与上级政府及其地震部门无障碍沟通,并获得相关经费支持和相关震情信息。

第二,只有地震现场的地方政府及其地震预测专家团队才能担当起实现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重任。这里的关键有三点,一是需要形成大地震完整的中短临前兆异常链;二是要在临震阶段准确判断临震预警的充分条件(临震前的微观数据“突跳”)或临震预报的充分必要条件(临震前的宏观大异常);三是当地震现场具备临震预警充分条件或者临震预报充分必要条件时,果断决策决断,发布地震预警或地震预报。显然,能够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只有地震现场的地震专家和现场指挥者,而后者只能是(县域)地方主政官员。此外,当大地震临震预报具备充要条件时,临场发布地震预报的,只能是地方主政官员代表地方政府最后决策决断。

笔者在书中写道:“当震情紧张时,基层主政官员应以地震临震预测预警为第一要务(你还有比“自己和民众的生死”更要紧的政务吗?),亲临亲为,现场指挥,甚至临场决断。”(第437页)

同样显而易见的有两点,第一,远离地震现场的地震学家因为缺乏临场危机感和紧迫感,即使对临震前兆异常有所了解,也很难最后决断、下决心,所以,不能期望远离地震现场的地震学家远程、遥控决策并发布临震预警。

第二,包括各类研究机构、学术组织、高等院校研究者和民间群测群防在内的民间地震预测力量,没有条件也没有能力独立担当起实现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重任,所以,他们在缺乏地震现场基层地方政府组织的条件下,难以对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发挥作用。民间地震预测力量不能独立担此重任是因为,他们缺失了以下关键环节:他们不能广泛发动群众,做不到“不留死角”的宏观异常观察(这是临震预报预警最重要的环节);不能无障碍地与国家和省级地震部门沟通,并及时获得震情信息支持;不能获得财政经费支持;同时,他们也不是临震预报的合格主体,即使确认大地震即将发生,他们也不能(或没有合法渠道)及时发布临震信息,向公众示警。

在法律法规方面,尽管现行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有着重大缺陷需要彻底改革,但受制于国家坚持地震预报的法定义务,现行法律法规仍然为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政府有限“防震自救”留下了一定空间。这意味着,即使现在没有地震预报体制改革和试点,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政府也同样可以依法组织实施(有限)“防震自救”。

例如,《防震减灾法》第8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7];同时,现行《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不经过正常评审程序)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8]

这也就是说,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基层地方政府组织本地群测群防,利用民间地震预测力量“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包括组织本地微观异常监测网,并广泛发动群众,组织宏观异常观察网。

如果(县域)地方政府“防震自救”的组织工作规范到位,那么,获得丰富、有效、完整的“中短期前兆异常信息”是高概率事件。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国家地震局评审,发布短期预报,也是高概率事件。有了短期预报,(县域)地方政府在临震预报具备充分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就完全合法了。

如果碰到震情异常复杂的情况,例如,临震异常紧随短期异常而来,使得短期震情评审并发布短期预报来不及,那可以打一个“擦边球”,即通过本地地震部门发布临震预警。必要时也可以发布临震预报,只要“中短临前兆异常链”完整,临震异常典型、明显(具备充分必要条件),临震预报成功的概率相当高(本书有相当详细的论证)。

再如,发布短期预报3个后,并没有出现期待之中的临震前兆异常震情。这是因为,处于临界状态的危险断层岩层“欲断未断”,它还在等待“黑箱作用力”的“最后一击”。因此,这时的“防震自救”不仅不能松懈,反而更应该加强。除非,国家地震局撤消该地震区的中期或年度预测,这意味着,这一次“黑箱作用力”的冲击暂时减弱而趋于平静。

但需要重视的是,某区域反复出现短期震情,表明该区域“欲震未震”的断层岩层越来越危险,因为,它积累了更多能量,未来会造成更大的地震。

*            *            *

成功预报预警一次大地震堪比成功指挥一场战役。从这里可以演出多少可歌可泣的悲喜剧!


最后,只剩下一个选择题:在知道一个大地震即将来临的时候,作为地震重点危险区(县域)地方主政官员,你是无所作为,妄求“侥幸”逃生(但坐失良机铁定“殉职”的概率更大),还是积极组织“防震自救”,救民众,救自己?


【友情提示】若你觉得本文哪一个问题(甚至哪一句话)还需要进一步论证,请查阅《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你在书中会找到相关的详细论证。

 

 20181212于钟山斋

 

(欢迎转载,但纸质媒体刊用,需要作者授权) 



参考文献(略)

 


微信公众号“李尚勇说困局”将发表与该书有关的一系列文章,并将陆续发表《解读本书背后的真相(系列)》,详见下面部分预告。长按文后二维码关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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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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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四级详目》

明辨是非:“地震预警”一词的滥用应该纠正》

《刘小汉-推荐序:实现人类防震减灾的百年梦想》

《郑大林-推荐序:希望本书能一石激起千重浪》

《前言:让人们看见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

《引言:制度逆转造成中国地震预测力量的分裂》

《后记:地震预报体制改革需要等待一个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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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本书背后的真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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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有效途径”的艰辛过程难以言表》

《本书作者“跨行打劫”需要什么样的学术素养?》

《本书作者:致高级专家和政治家》

《出乎预料:汶川大地震以地下“喷发”的形式爆发》

《本书中的民间地震预测专家赵卫国》

《痛悼庆洲兄:人类地震预报史上镌刻着他的名字》

《本书被迫删除的第7章》(订阅)

《中国科学家成功预报海城地震的真正原因》

19764个大地震成功实现临震预报的真正原因》

《揭开唐山大地震漏报的终极迷底》(订阅)

《汶川大地震漏报的制度原因和技术细节》

《几十来一系列大地震漏报的技术和制度原因》

《公开地震信息的社会风险问题辨析》

《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有效途径》(订阅)

《谈谈民间群测群防的制度改进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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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尚勇

李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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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制度问题研究学者、《人口困局》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作者。 近些年以经济类现实制度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有10多篇研究报告发表在各类高层“内参”,数十篇学术论文发表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改革》等学术期刊和专业报纸。中国改革网、光明网和中国改革论坛网(曾)为作者辟有个人专栏,财新网和财经网特邀作者开博。 作者拟出版“制度困局三部曲”,已出版《人口困局——中国能否承受人口之重》(中国经济出版社2014年1月)和《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求解地震预报的制度困局》(东方出版社2018年7月)。《求解三农困局》(待出版)。 邮箱:lsyon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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