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的严重缺陷(完整版)
这是《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一书关于“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的核心篇章。
但是,因为本章笔锋犀利,将这个存在严重缺陷且恶果频频的制度“剥”得惨不忍睹,而且,没有办法将其“修改”得圆润、乖巧,所以,为了顾全本书出版之大局,不得不忍痛割爱,将其整章删除。(按出版统计,全书50多万字,实际出版48万字。)
这里提供的是本书第7章的完整内容,原滋原味,一字没改。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本书第7章的内容目前只能选择“付费阅读”来限制阅读层次和阅读数量,从而将本章内容提供给真正需要研究的读者,毕竟,我们的本意是要为体制改革留有余地和空间,而不是被人恶炒。因此,希望你能理解。
【友情提示】建议读者在读完本书前6章后,再来读这里的第7章。
前几章的资料显示,在现有科技条件下,利用现有预测技术,通过主流预测与非主流预测的相互合作,可以实现大地震的短临预测预报,但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即需要一个能够容纳并促进主流预测与非主流预测(包括群测群防和广大群众)相互合作的制度平台。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的地震预报制度不仅不能提供这样的合作平台,反而阻碍、排斥二者的合作,由此形成了这一制度的一系列严重缺陷。本章将深入剖析这些严重缺陷。
目前我国地震预报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封闭”。
这种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能够有效运转有一个隐含前提,即履行职能的主流地震学家能够准确预测地震,从而能够实现大地震短临预测预报。换句话说,如果主流地震学家能够正确履行这一职责,那么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就与其地震预测水平相适应,这种地震预报制度就能够发挥防震减灾的作用。
但问题是,主流地震学家事实上并没有能力正确履行职责,他们对短临预测(尤其是临震预测预报)无能为力。由于隐含前提并不真实,所以,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存在根本性缺陷,它与我国目前的地震预测水平很不适应。
其实,上述情况在世界上多地震国家普遍存在,并因此而产生了许多相似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本章就从一个曾经轰动全球的国际经典个案开始[1]。
第一节 被误读的“意大利判决”
“意大利判决”一出,天下哗然。但是,绝大多数媒体都误读了这一判决。
1、意大利判决的背景——拉奎拉6.3级地震
2009年3月初,意大利地震学家詹保罗·朱利亚尼预测到他生活的拉奎拉市附近地区即将发生一次强烈地震,他的主要依据是该地区前震异常(发生了一系列小地震)和氡气浓度异常。他将自己的短临预测结果放在了网上。
此后,拉奎拉周边城市街头出现广播车辆,告诫居民撤离住所。这一情况引起拉奎拉市市长不满。随后,警方以“散布恐慌信息”为由对詹保罗·朱利亚尼展开调查,并迫使他删除了网上公布的地震短临预测信息。[2]
不幸的是,不到一星期,
李玶院士对此评论说,“这则报道与我国汶川地震前的情况如出一辙”[5]。(参见第8章第4节)
2、意大利的标志性判决
拉奎拉地震两年后,2011年9月,震前“辟谣”的意大利地方政府“地震评估小组”的全部成员(包括6名地震学家和1名政府官员)被控“过失杀人”。地方法官解释说,他们在拉奎拉地震前6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提供了“不准确、不完整和错误的信息”。该案件的审理持续了一年多。意大利地方法院为该案件举行了30次听证会。[6]
审判期间,意大利国内5000多名科学家致信总统,反对这一审判。这个案件在科学界引起震动。欧美科学界有人表示,“这不是仅仅把地震学,而是把整个科学界推向了审判席”。[7]
尽管如此,
按照意大利法律,最终宣判前应至少要经过一次上诉程序,因此该判决还不是最终裁定。
……
两年后,二审结果出来了。
意大利人是智慧的。通过一审,既反映了民众的愤怒,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又让地震学家和政府官员接受了教训,受到了教育;通过二审,免除了7名被告的法律责任,毕竟,真正的罪魁祸首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据以行事的地震信息管制制度。所有当事人,包括那些“辟谣”的地震学家和政府官员,都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
第二节 封闭型预报制度下的政府行为
意大利也发生“辟谣”事件,并且意大利官方“辟谣”的动机和做法与我国惊人地相似,这表明,国际主流地震学家也遇到了与我国类似的制度困局。同中国主流地震学家一样,他们在类似的封闭型制度条件下,同样焦虑、烦躁、无奈,并且找不到出路。
从制度层面分析,笔者并不把他们看成是封闭型制度的始作俑者,相反,笔者认为,他们也是这类制度的受害群体,并对他们寄予深深的同情。
理论是灰色的,但现实无情。意大利人让主流地震学家“看起来”赢了官司,实际上是将封闭型制度虚伪、凶险、残酷的一面撕开来给人看,而这一场厮杀最终的结果却是,政府在地震信息方面的公信力丧失殆尽。
这一切都是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条件下,必然要出现的问题,也是本章将要重点讨论的内容。下面,先来看看我国的政府行为模式。
一、政府承担了地震预报的无限责任
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的核心是政府承担地震预报的无限责任,这种无限责任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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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四级详目:
第7章 封闭型地震预报制度的严重缺陷
第一节 被误读的“意大利判决”
1、意大利判决的背景——拉奎拉6.3级地震
2、意大利的标志性判决
3、意大利判决的真正意义
4、预料中的结果出现了
第二节 封闭型预报制度下的政府行为
一、政府承担了地震预报的无限责任
二、政府行为的约束条件
三、无限责任条件下的政府行为模式
1、政府垄断地震信息,管制地震预测预报
2、对公众封锁地震信息
3、内部通报短临预测
4、容忍职能部门的消极作为
第三节 封闭型预报制度下的地震部门
一、地震部门承担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二、地震部门处境尴尬
三、尴尬处境下的消极作为
1、确立“地震不能预报”的指导思想
2、改变地震工作方针
3、排斥非主流预测
4、抛弃群测群防
5、宁可不报也不误报
6、支持政府的“内部通报”
7、不负责任的“辟谣”
8、文过饰非
9、排除异己
第四节 封闭型制度在新时期的新问题
一、官僚体制弊端的极端表现
二、地震科研脱离地震预测实际
三、现代化数字台网华而不实
四、地震专家评地震预测体制弊端
第五节 中国地震预测力量分裂的严重后果
一、中国短临预测综合水平最高的时期
二、中国短临预测整体水平下降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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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不是要教人预测地震,而是讨论如何有效组织大地震的临震预报预警,以便实现真实的防震减灾,切实减少伤亡。在国家层面,需要通过开放型地震预报体制改革去为临震预报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条件”创造“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对于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县域单位来说,就是要组织“防震自救”,舍此别无他法“自救”。
著名地质学家刘小汉研究员,地震预报一线地震学家郑大林研究员,分别为本书作序,并对本书有颇高的评价。他们认为:若能满足本书理论框架的技术和制度条件(在书中表述为“一系列技术条件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条件”),那么,在现有科技条件下,利用现有地震预测技术,完全有可能实现大地震的临震预报。
(人民)东方出版社2018年7月出版
微信公众号“李尚勇说困局”将发表与该书有关的一系列文章,并将陆续发表《解读本书背后的真相(系列)》,详见下面部分预告。长按文后二维码关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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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震临震预报的曙光》系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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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本书背后的真相(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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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被迫删除的第7章》(订阅)
《中国科学家成功预报海城地震的真正原因》
《1976年4个大地震成功实现临震预报的真正原因》
《揭开唐山大地震漏报的终极迷底》(订阅)
《汶川大地震漏报的制度原因和技术细节》
《几十来一系列大地震漏报的技术和制度原因》
《公开地震信息的社会风险问题辨析》
《大地震临震预报预警的有效途径》(订阅)
《谈谈民间群测群防的制度改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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